军队文职笔试-法学理论考试考点
军队文职法学考试法学理论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的基本概念
法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最显著的特征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二、法的产生与发展
法的产生方式包括国家制定或认可。
三、法的要素
法的要素是构成法的基本元素,如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等。
四、法的渊源与效力
法律渊源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等。
法的效力是指法律的约束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五、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单位,如宪法部门、行政法部门、民法部门、刑法部门等。
六、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法律行为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实施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
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七、法治理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军队文职法学考试的重要考点,需重点掌握。
依法治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等也是考试内容。
八、法的运行
法的运行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环节。
立法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执法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公平合理、讲求效能等。
司法特征包括国家强制性、严格的程序性和合法性、国家权威性、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等。
以上考点是军队文职法学考试法学理论部分的主要内容,考生需要系统掌握这些知识点,并结合历年真题进行复习和巩固。